三、服务范围:本项目共涉及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东校、和平小学第二小学、蚌埠路第二小学、行知小学本部4个学校,招标主要内容为本次改造范围内的4所学校的食堂进行规划设计,项目总投资估算330万元。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做厨房设施补充设计,同步根据设备增设情况调整配套水电并出具方案;其中部分学校须根据招标人以及校方要求对指定区域进行深化设计,包含但不限于厨房功能布局、室内装饰装修、隔油池、化粪池等方案设计工作。
四、服务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方案初稿设计,改造方案经招标人审批认可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。
五、付款方式:施工招标完成后1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85%,余款待项目移交校方使用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%。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提供等额税务票据,因中标人未及时开票导致采购人无法付款的,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主张违约责任。
2020年1月1日以来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澳台)须具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规划设计或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设计业绩。
七、报价方式:总价报价。所报价格不得高于5万元,报价应含所有材料、劳务、利润、税金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、责任、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,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,成交后不再调整。
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审批所做的所有工作的费用,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、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、评审(含初设评审咨询费),物探,为了设计工作必须开展的测绘等一切工作,所有工作的结束以有关部门的审批为准。
1.中标人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、技术规范、规程完成设计工作,并确保设计质量。
2.在设计中应以设计限额为基础,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,对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论证、研究,有效地来投资控制,确保设计概算契合设计限额要求。
3.中标人需严格按照本需求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项目,若因自身问题造成项目延期,每延期1个工作日,需支付合同总金额0.5%的违约金;延期超过15个工作日,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,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。
4.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无偿修改相关设计文件,并确保审批通过。如因中标人原因3次未能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方案审查,将收取0.5万元违约金。3次未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各项方案审查,将收取1万元违约金。
本次询标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。(有效最低价法:以价格为重要的因素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,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投标人。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,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。)
1.报价函(一定要标注明确全部响应公告要求。该报价书载明的报价含本采购项目的一切费用,包括正常服务的相关联的费用、附加服务、交通运输费用及单位取费(利润、税金、保险费、管理费等)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。在项目实施期间,成交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、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做调整。报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);
主办单位: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:合肥市明光路1号(邮编:2300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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